成 员: 学校卫生工作人员(校/园医)名字等
2.2、各组主要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
校(园)长:负责对学校诺如病毒防治工作做总体安排。
分管校(园)长:负责对于学校部署的诺如病病防治工作的具体落实。
校(园)医:负责学生晨检制度、表格的制定以及汇报工作的落实。负责各班晨检表格的收集,学校(托幼机构)晨检总表格的填写汇总。
各班主任:负责具体向学生及幼儿家长讲解预防诺如病毒的相关知识,并开展相关活动加大宣传和预防力度,加强晨检。
应急领导小组联系电话: 校(园)长或德育办电话
医务室联系电话:
疫情报告人手机:
2.3、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加强学生晨检,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增强师生防护知识等途径,采取个人预防,学校预防,家庭预防相结合的办法,沉着、科学、有效地防范和应对传染病疫情,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4、落实防范措施
2.4.1、坚持晨检制度,畅通报告渠道
班主任要坚持对学生每日晨检,对出勤学生进行询问,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其病情及主要症状,并在晨检表上填写因病缺课学生的主要症状,如为诺如病毒病症状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持有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医务室应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如发现有诺如病毒病例,应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按要求及时上报金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4.2、落实传染病隔离制度
医务室坚持就诊登记制度,对在校生病诺如病毒病、疑似诺如病毒病症状的学生,实行就地隔离,并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及时送到正规医院就诊。
2.4.3、日常工作措施
2.4.3.1、开展全校爱国卫生活动
大力整治学校内部各处环境卫生,对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外环境加强管理和整治,对教学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蝇、灭蟑螂、灭老鼠的措施,坚决杜绝卫生管理上的空白。对教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不定期空气和物表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以保证室内“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诺如病毒病的发生。对疑似病例的呕吐物排泄物和密切接触物品,在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指导下规范做好消毒。
2.4.3.2、加强用餐卫生
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的管理,严防诺如病毒病的发生。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学校洗手设施的完善和管理,努力消除诺如病毒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教育学生不要在校外购买零食,不要食用“三无”食品,防止诺如病毒病的发生。将饮用水卫生管理作为预防肠道传染病的重要环节予以高度重视,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4.3.3、加强消毒工作力度
对有诺如病毒病例的教室采用含氯消毒剂空气消毒。公共扶手、洗手间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等进行擦拭消毒。
2.5 、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的科学水平;针对主要疾病的危害及其有关行为,有的放矢地宣传卫生知识,灵活实施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
2.5.1 针对工作人员的健康教育
对卫生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尤其是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人员进行诺如病毒病防治的专题讲座。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
2.5.2、针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诺如病毒病的教育,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诺如病毒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教育学生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5.3、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以板报、校宣传窗、广播站、校园网等为载体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法制教育;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发放诺如病毒告家长书普及预防知识,告知家长诺如病毒感染与食物中毒的区别,提高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预防能力。引导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勤洗手,注意室内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6、紧急疫情应急处理
2.6.1、疫情的发现
当学校发现诺如病毒病疫情(包括疑似疫情)时,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立即向医务室报告,第一时间对患者进行隔离,并通知家长及时送到正规医院就诊。确诊后,由班主任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及校医报告,由校医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通知学校后勤对患者所在班级和教师办公室进行消毒、隔离。
2.6.2、疫情的上报
由疫情报告人第一时间将异常情况上报给我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在进行现场流调工作后根据《诺如病毒病感染暴发调查和预防控制技术指南》的相关规定,配合疾控中心进行对疑似患者、食堂从业人员、可疑水源和食物的采样送检工作。认为有必要将发病班级停课和发病托幼机构停园时,各教育机构应积极配合疾控中心的工作,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及时采取停课或停园措施,并将做好诺如病毒病患者在家的情况追踪工作。
2.6.3、疫情的管理
严格确诊患病学生的隔离时限,必须为症状消失后三天方能解除隔离。
2.7、疫情应急响应
如果发生疫情,根据预警情况,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除对密切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园)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在坚持三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校医务室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加强门诊、急诊空气流通和消毒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对校内人员感染控制工作。
2、食堂、教室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各部门对管辖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场地进行定期消毒。
3、学校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举行大型集体活动要经过诺如病毒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加大校门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防控工作的进展情况。
6、做好家长解释工作,按要求对食堂食物做好留样工作,需要排除食物中毒时,配合疾控中心完成食堂留样和食堂工作人员、菜刀、菜板等样品的采样工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3.1. 日常督导
定期查看学校、托幼机构的诺如病毒病防治应急预案、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等是否完善,查看其晨检和因病缺课、传染病登记、消毒记录是否规范。
3.2.确诊病例随访
对本辖区内每一例确诊诺如病毒病例进行随访追踪工作,与其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核实情况,追踪患病学生在家治疗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
3.3聚集疫情处理
协助区疾控中心做好聚集性疫情的现场流调处理工作,疫情期间与学校、托幼机构合作做好晨检工作和因病缺课的统计汇总工作,督促学校、托幼机构消毒措施的落实。
3.4、开具复课证明
熟悉诺如病毒病的隔离时限,必须隔离至症状消失后3天,严格按照各传染病的隔离期限计算学生复课日期,未满隔离期限且临床症状未消失者不得开具证明。
四、疾控中心职责
4.1 成立金牛区诺如病毒病诊断和治疗专家小组,落实各成员责任
督促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领导应充分认识当前诺如病毒病防制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增强危机意识。各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司其责,协调配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本部门、本学校诺如病毒病防制工作,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4.2规范医院病例诊疗,控制疫情规模
各医疗机构应按照卫生部《诺如病毒病诊疗指南(2015年版)》的要求,严格诊断标准、规范处置流程、鉴别和早期识别。同时,应进一步强化预检分诊,做好病人隔离救治,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对于聚集疫情和爆发疫情,区疾控中心将及时做好疑似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工作。
4.3加强培训,提高诊疗水平
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农村基层医务人员、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管理人员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诺如病毒病的诊疗水平,注意鉴别诺如病毒感染与食物中毒,做好群众健康宣教,避免引起恐慌,努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4.4 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学校/托幼机构应按照诺如病毒病防制工作和其他学校传染病控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落实晨检、因病缺课追踪登记记录,严格教室宿舍的消毒、实行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诺如病毒病的有效控制。切实加强对儿童,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防控工作,防止学校/托幼机构诺如病毒病疫情的暴发。出现诺如病毒病聚集性病例或可疑暴发疫情要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并迅速反应,立即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疫情的蔓延。
4.5加强疫情监测,做好聚集性疫情处置
区疾控中心将密切关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诺如病毒病疫情动态,加大监测力度和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全面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收集更详实的数据,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为完善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发现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苗头时,及早核实疫情,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采集病例标本,开展病原学检测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上报给市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和区教育局,追踪疫情的后续发展情况。
4.6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的督查
继续规范全区学校/托幼机构特别是农村及私立学校等易感人群集中的单位和社区居家病例的诺如病毒病防制工作,尤其是对办学卫生条件差的托幼机构要提高警惕、加强督导,及时发现传染病报告管理隐患,规范处置聚集性疫情,防止发生暴发疫情。
4.7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能力
采取板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全面科学地宣传和普及诺如病毒病防治知识,特别是教育农村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其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吃熟食、喝开水、不乱扔垃圾等良好的卫生习惯,逐渐形成健康的生活意识和生活行为。
金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